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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人社职司便函〔2020〕44 号)

发布时间:2025.03.06

《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

人社职司便函〔2020〕4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0号)要求,为规范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保证鉴定质量,严格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维护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现就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规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禁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二、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严禁突破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对考生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
       三、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管理,保证命题质量。各地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时应按规定使用国家题库,从国家题库中抽取试题组卷。
       四、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加强考务管理,规范工作秩序,强化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档案管理,做到全程留痕
       五、严格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严禁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前违规突击鉴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加强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审核,填报《全国集中管理监管库职业资格证书数据审核确认表》,确保每本证书数据准确可靠、真实有效,严禁问题数据入网。
       六、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和考评员、督导员等人员的管理,加强现场督导。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监督举报电话:010-8466123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