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试行)》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的通知
冀职鉴字〔2020〕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厅《关于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07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编码和发证行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试行))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的通知》(人社鉴发[2019]2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河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试行)》,现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一起公布,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