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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技工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70号)

发布时间:2025.03.05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技工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人社字〔2018〕70号
 
各设区市(含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技工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化技工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13日

关于深化技工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实施方案
 
(送审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技工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升技工院校办学水平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牢牢抓住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围绕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2022北京冬奥会举办等重大战略实施,统筹规划,分类施策,示范引领,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并重,推动技工院校与技工教育发达国家开展校校、校企、校行(行业组织)交流与合作,实施技能强省工程,培养更多符合河北产业导向的高技能人才,走出一条具有河北特色的产业技能人才培养之路,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18年、2019年,学习借鉴德国“双元制”和英国“学徒制”探索建立河北特色的“入企即入校、招工即招生、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实施“十百千”国际合作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打造10所国际交流合作示范院校,培育100名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培养1000名高素质“燕赵工匠”。2020年在全省推广技工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合作领域不断拓宽,教学理念更加超前,办学特色更加鲜明,“新型学徒制”模式积极推广,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培养和造就更多“燕赵工匠”,支撑河北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通过深化技工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技工院校师资培养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与合作院校对接,使其在内部管理、人才培养、专业建设等方面达到国内较高水平。
       (一)选树国际交流合作示范院校与专业。河北技师学院、承德技师学院、邢台技师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分别与德国比勒菲尔德中型企业应用技术大学、IB西部公益公司科隆教育中心、百威职教集团、BSK国际教育机构,在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和现代物流、数控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制造专业深化合作;唐山技师学院与爱尔兰都柏林理工学院在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深化合作。
       组织河北机电工程技师学院、廊坊技师学院、沧州技师学院、涿州技师学院、定州技师学院与德国、英国等培训机构深入对接重点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电梯工程技术专业、电子商务专业、食品加工与检验专业开展合作。(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示范院校)
       (二)对接国际先进职业标准开发课程。坚持“引进课程本土化、校本课程国际化”原则。制定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核心能力、培养目标、技能要求、主要课程等内容,指导专业建设和教学实施。开发12个专业42门核心课程标准,根据本专业所覆盖的职业岗位,围绕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学习效果、教学方法、课程评价等要求,把岗位要求和工作任务转化为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课程内容,指导授课教师进行课程教学。组织开发12个专业20门课程的特色教材,以国外合作机构教学教材为主,学习借鉴国外相关学科、相关领域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以院校教学教材为辅,吸收院校教材的新特点和新成果;以需编教,针对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素质、知识、能力,兼顾学生认知特点和职业技能要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实训基地建设实际,实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一体化融合。(责任单位:示范院校)
       (三)培育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加快培养既能讲授理论知识课,又能指导技能训练和生产实习的国际化教师。每所示范院校要培养10名以上国际合作专业的骨干教师。全省每年组织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赴德国、瑞士、英国、爱尔兰研修学习,聘请20名以上外国专家来冀讲学、任教,促进教师更新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组织2期国内外技工教育高层次论坛活动。(责任单位: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示范院校)
       (四)建立与合作办学要求相适应的实训基地。示范院校根据中外合作办学实际需求,配备与教学任务、培养目标相符的实训设施,创设真实工作场景和工作环境,建设既能满足理论教学,又能具备技能训练的教学场地,将传统理论教学教室和实训场地合一,为开展合作办学提供必要条件。(责任单位:示范院校)
       (五)培养高素质“燕赵工匠”。2018年和2019年,每所示范院校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招收学生100名以上。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推行“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引进德国、瑞士等国家的行业组织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与我国职业标准相对接,使学生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考取相应的国外技能证书。组织参加国际技能交流活动,深入学习世界技能大赛和其他国际赛事的竞赛理念、技术标准、比赛规则,实现教学内容与国际先进技能标准同步。(责任单位:示范院校)
       四、方法步骤
       深化技工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有序衔接,压茬进行。
       (一)部署安排阶段(2018年3月)。在唐山技师学院召开“技工院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部署会”,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组织示范院校与国外合作院校在合作模式、合作专业、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方面开展洽谈对接,明确权利和义务,签署合作协议。(责任单位: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示范院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2019年10月)。示范院校与国外合作院校按照双方协议,推进各项协议内容落实落地。2018年4月,制定国际化技能人才培养方案,6月底前示范院校编制完成12个专业42门课程标准,8月底前开发完成12个专业、20门教学教材(附件1)。暑假期间,组织管理人员和专业教师到国外进行研修学习。每年6月和10月组织技工教育高层次论坛活动。(责任单位: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示范院校)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9年11月)。组织专家对10所示范院校按照考核指标体系(附件2)进行评价考核。召开“全省深化技工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现场会”,推广可复制、可借鉴、成熟的示范做法。(责任单位:省人社厅,市人社局,各院校)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重要性的认识,作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大事,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二)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纳入职业院校资助范围和生均经费保障范围,不足部分经物价部门批准后,可收取超出资助费外的学费。各地人社部门要把示范院校纳入“新型学徒制”培养试点,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
       (三)强化督导,确保取得实效。省市人社部门要加强督导,实行每月“一调度、一汇总、一通报”制度,建立督导清单,对各项合作交流任务挂账销号,及时解决交流合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示范院校要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推进技工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有序开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党委、政府支持技工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讲好技能故事,传递匠心心声,使工匠精神深入人心,工匠培养融入社会。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技工教育,为技工院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