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技能强省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函
人社职司便函〔202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近日,河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技能强省行动方案(2023-2027年)》(就字(20231号)。《方案》围绕技能强省建设近期、中期、远期目标,规划实施十项重点任务,建立跨部门工作协同机制,高位推进技能强省行动。现将文件转发名地,供工作中学习参考借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2023年2月17日
河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 技能强省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冀就字〔2023〕1 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技能强省行动方案(2023-2027 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现就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技能强省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2023 年 2 月 7 日
技能强省行动方案(2023-2027 年)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现就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技能强省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要求,坚持党管人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
二、行动目标
(一)近期目标。2023 年,技工院校改革持续深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竞赛蓬勃发展,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作用明显增强。职业技能培训有效实施,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34 万人次以上。
(二)中期目标。到 2025 年,技能人才制度更加健全、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岗位使用更加合理、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 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 1/3。技能人才培养与新型能源强省、现代化交通强省、临港产业强省、制造强省、农业强省、物流强省、质量强省、数字河北等需求相匹配。
(三)远期目标。到 2027 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结构持续优化,工匠精神蔚然成风,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供给与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要求相适应。
三、重点任务
(一)创新一项模式
1.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制培训,创新校企双制、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完善项目制培养模式,针对不同类别不同群体高技能人才实施差异化培养项目。鼓励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技术交流等形式,开放式培训高技能人才。建立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制度,推广求学圆梦行动,定期组织开展研修交流活动,促进技能人才知识更新与技术创新、工艺改造、产业优化升级要求相适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一项改革
2.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专业化、规模化培养高技能人才,坚持德技并修、多元办学、校企融合、提质培优,实现技工教育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规划引导,加快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格局。建立技工院校专业设置适应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专业结构。在全省技工院校普遍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巩固扩大招生规模,面向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岗职工等各类群体组织开展招生工作。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组建多层次校企合作联盟网络,实施优质技工院校建设、教师师德师风和职业能力提升、优质教材和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等行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四大体系
3.构建培养体系。健全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各类企业结合实际把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强中等职业教育,做优高等职业教育,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类型、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鼓励各类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依托河北人社信息一体化平台,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探索“智能+培训”新形态。(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评价体系。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大力开展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推动职业技能评价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与使用、待遇相衔接。全面推行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确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岗位规范,自主运用多种评价方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围绕新业态、新技术和劳务品牌、河北特色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力度。(省人社厅负责)
5.构建竞赛体系。健全以世界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行业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河北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定期举办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推动省、市、县开展综合性竞赛活动。加强优秀选手选拔,积极参加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鼓励行业开展特色竞赛活动,举办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健全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制度,推行“赛展演会”结合的办赛模式,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的竞赛投入保障机制,加强竞赛专兼职队伍建设,提高竞赛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对竞赛获奖选手建立与岗位使用及薪酬待遇挂钩的长效激励机制。(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构建表彰体系。完善以国家和省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多层次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做好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推荐和“河北省突出贡献技师”评选表彰工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在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等相关表彰中的评选力度,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积极推荐按规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四大工程
7.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优先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自主信息技术产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关键软件、数字技能等相关职业(工种)纳入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重点依托先进制造业企业和优质技工院校,建设 15 家左右国家级、省级技能根基工程培训基地,重点开展高技能人才特别是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培训研修,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支持其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职工提供培训服务,促进制造业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推动技工院校与先进制造业企业合作共建,探索组建 3-5 个聚焦制造、突出创新、效益显著的技工教育联盟(集团),提高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针对性和有效性。(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工程。围绕数字河北建设,依托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头部企业,加强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支持雄安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石家庄正定数字经济产业园、张家口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做大做强,引领带动其他地市建立一批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打造一批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培训基地和自动化智能化专业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实施数字教育培训资源开放共享行动。(省人社厅、省委网信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张家口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和完善乡村工匠培育机制,挖掘一批、传承发展一批、提升壮大一批乡村工匠。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力度,组织同业交流,做好关键技能和绝招绝技传承。通过开展技能大赛、产品展示等活动,加大乡村工匠品牌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推进乡村建设工匠等本土人才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乡村建设人才。(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文化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燕赵康养人才赋能工程。坚持培训先行、人人持证,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工作质量。(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成立技能强省行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形成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使用机制。支持企业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鼓励企业实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作用。用人单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分别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按规定支持技能人才工作。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各地要按规定发挥好有关教育经费等各类资金作用,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四)夯实工作基础。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技能人才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状况调查统计和评估分析,不断丰富和发展理论研究,促进研究成果转化。
(五)弘扬工匠精神。在“五一”国际劳动节、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期间,做好集中宣传工作。开展先进操作法总结、命名,推广绝招、绝技、绝活,制作教育纪录片,引导社会各界创作更多反映高技能人才新时代风采的优秀文艺作品。积极宣传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进一步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