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人社函〔2022〕109 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人社部《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省厅制定了《河北省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 年 5 月 31 日
河北省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人社部《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省技工院校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以下简称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技工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围绕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行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技能人才教学质量提升,实现思想教育、知识传授、技能培养融合统一,持续推动我省技工院校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我省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院校为基础,以技师学院为重点,在全省技工院校大力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依据人社部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工学一体化教学资源,建设工学一体化教学场地,建设省级工学一体化师资研修基地,开展工学一体化师资培,推广工学一体化教学方法,将企业典型工作任务转换为学校教学内容,根据工作过程设计教学过程,实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建设 35 个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专业,40 所技工院校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培训 500 名工学一体化教师,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技工院校学生高质量就业。
三、主要任务
(一)开发工学一体化教学资源。按照人社部统筹指导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工作要求,依据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组织试点院校紧紧围绕我省 12 大主导产业和 107 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对技能人才需求和人社部试点专业需求,开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和特色职业的教学资源。创新教材形态,开发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学资源包,包含工作页、教学案例库、教学课件、教学视频等。落实人社部《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加强技工院校教材规范化管理,坚持凡编必审、凡选必审。
(二)建设工学一体化教学场地。通过新建、改造等方式,建设既能满足理论教学,又能具备技能训练的一体化教学场地,科学设置与教学班级规模相匹配、符合工作任务实施要求的软硬件教学设备,创设真实的工作环境,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合进行,为学生提供体验实际工作过程的学习条件。支持依托优质技工院校建设国家级、省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积极参与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技工院校利用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技能实训,带动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场地建设。
(三)加强工学一体化教学研究。组织技工教育专家,加强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研究,规范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材使用、技能训练等。贯彻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理念,设立课程教学研究与推广应用的课题或项目,加强教学理论研究,创新应用教学技术,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实施工作过程导向、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的行动导向教学,实现“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
(四)建设省级一体化师资研修基地。根据人社部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标准,遴选 3 个左右建设省级一体化师资研修基地,构建技工院校师资研修平台,同时组织我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申报国家级师资研修基地,推进工学一体化师资线上线下研修。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应用工学一体化教学方法的能力。组织好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省级选拔赛,探索在省级选拔赛中增加教师技能竞赛内容,加大国赛选手的培训力度,力争在全国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共建。通过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联动、企业办学等方式,与企业合作共同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校企共商专业规划、课程开发、教学模式、实习实训工作,联合开发教学资源。派送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促进教师熟悉了解企业工作环境;合理利用企业场地、设施设备开展教学,帮助学生感知企业文化。鼓励工学一体化课程专业与企业车间班组结对子,开展工学一体真实生产项目教学。学校可依托合作共建企业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或按规定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六)探索组建区域性、行业性技工教育联盟(集团)。以推进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为纽带,以技师学院为枢纽,加强互助合作,形成整体优势。举办区域或行业高技能人才研修交流活动,通过互派师资帮扶,驻点、学习、交流,共同推动工学一体化课程资源开、师资培训、设施共享、成果互认。
(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织行业产业和技工院校专家,成立河北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研究、教学指导和技术咨询。充分调动行业产业部门、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专家力量,在产业发展、技术进步、人才需求、教学研、技能养成等方面发挥优势,做好教学改革咨询与服务。
(八)采取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技工院校要在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发挥高端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普遍采取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创建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方式,引入生产企业工作流程和管理模式,提取典型工作任务用于培训实训。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中,积极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结合就业岗位的技能要求,不断完善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教学方法等内容,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实施步骤
按照人社部安排部署,分阶段推动全省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第一阶段(2022 年 6 月—2023 年 7 月)重点推进阶段。
选取10个试点专业在10所技工院校重点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开展 100 人次师资培训。制定工学一体化课堂、课程、专业、院校评价标准,组建省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工学一体化课题研究,定期开展工作督导,规范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材使用、技能训练等。
第二阶段(2023 年 9 月—2024 年 12 月)持续推进阶段。
增加 10 个试点专业和 15 所技工院校进行持续推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开展 150 人次师资培训。开展优质课堂、精品课程、示范专业等评选活动,并组织相关交流活动。
第三阶段(2025 年)全面推广阶段。
争取全省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的专业达到 35 个,学校达到 40 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开展 250 人次师资培训,带动全省技工院校深入推进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
争取全省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的专业达到 35 个,学校达到 40 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开展 250 人次师资培训,带动全省技工院校深入推进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教研室负责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组建省级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具体推动实施全省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工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省统筹安排,按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各级教学教研部门要组织做好专家督导、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价、技术咨询、经验总结、教学交流等工作。
(二)充分发挥学校作用。学校党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加强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教师管理、教学评价、教学场地、资金投入、后勤保障等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教学改革顺利进行。加强技工院校经费分配使用管理,支持教学资源开发和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工学一体化教师可根据课程开发工作量、承担教学任务难度和教学效果,适当提高工作量计算系数、合理确定课时津贴,并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务(岗位)评聘晋升等方面予以倾斜。工学一体化专业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可视同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
(三)拓宽资金渠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22〕10 号),按规定发挥好地方有关教育经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等各类资金的作用,支持技工教育发。河北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要以绩效为导向,按规定用于支持技工院校发展。
(四)加强督导评估。省厅将组织省内有关专家,开展工作督导,规范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材适用、技能训练等。根据各地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推进实施情况,遴选确定一批骨干技工院校、精品课程和专业,宣传典型经验做法。特别优秀的推荐参与国家级评选活动。对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在项目遴选、评优中予以倾斜。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